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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项目遴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际司与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续签的谅解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6名人员于2006年8月赴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攻读硕士学位。

一、可供申请的专业

本项目涉及学科领域有: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结构工程、运输与基础工程、水利工程与管理等);管理(EMBA、国际商务管理、技术管理等);高新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系统工程、航天应用与研究、电讯等);环境、资源与发展(能源、加工技术、城市环境工程与管理、农村发展等)。具体专业要求请参照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网址:www.ait.ac.th

二、申请人条件

(一)已具备学士学位,年龄35岁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德才兼备、业务水平高、国内有一定教学与科研基础、能按期回国服务;

(三)有娴熟的英语能力(要求TOEFL550或IELTS6.0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在2006年3月1日前按照AIT申请程序自行向AIT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AIT入学申请具体程序请查看以下网址: http://www.ait.ac.th/AIT/admissions/China.html

外方材料寄送地址为:

Admissions and Scholarships Office

As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P.O. Box 4, Klong Luang

Pathumthani 12120,THAILAND

E-mail: admissions@ait.ac.th

Phone: (66-2) 5245031-33

Fax: (66-2) 5246326

(二)申请人请同时在2006年3月1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供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套并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寄送至留学基金委项目部,寄送地址见咨询方式。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系统”登陆地址:http://apply.csc.edu.cn)

四、申请、评审与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经单位推荐,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AIT项目奖学金。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在汇款后将交费凭证传真至010-6641 063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注明“泰国AIT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同时须自行向亚洲理工学院提出入学申请并告知其正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AIT项目奖学金。经评审,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6年8月份前后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五、项目流程时间表

11月 该项目遴选开始,申请人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AIT项目奖学金时,同时向AIT提交入学申请并告知其正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AIT项目奖学金。

3月1日 项目申请截止,AIT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

4月10日前 AIT将初步评审结果递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月-5月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

5月下旬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评审结果。

6月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正式录取人员下发录取函。录取人员办理赴泰手续。

六、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该项目留学期限为22个月,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留学人员在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的学费、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七、咨询方式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联系人:卢云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4267

传真:010-66410637

电子邮件:dc@csc.edu.cn